为落实好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为今年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自治区检察院组成由马永胜检察长、韦亚力常务副检察长带队的两个考察组,分赴部分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调研。马永胜检察长带队的考察组一行6人,于2015年5月下旬赴青海省、吉林省考察工作。除在省院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外,还深入到两省部分市(州)院、基层院了解司法体制改革情况。考察组重点考察了两省各级检察院检察官员额比例分配、人员过渡问题及其他人员职业通道设计;首批进入员额的检察官及选拔确定首批主任检察官的具体办法;内设机构整合及检察官办案组织运行监督机制问题;完善办案责任制情况以及员额制内检察官权力清单。还对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相关问题与青海省、吉林省的检察同仁进行了交流。
青海省、吉林省检察机关对此次考察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青海省检察院王晓勇检察长、吉林省检察院杨克勤检察长主持座谈会,两省毫无保留地介绍了进行四项改革的相关做法和情况。此次考察开阔了视野,开拓了思路,收获巨大,为我区作为第二批试点地区启动改革工作提供了许多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