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的原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焦化综合厂书记兼厂长程福生、财务科科长刘思源涉嫌挪用公款罪,程福生涉嫌贪污罪一案,经该院公诉部门审查后已依法向包头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程福生、刘思源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程福生、刘思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被告人程福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