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双先”表彰活动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人社函(2021)72号>的批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铁检机关推荐的表彰对象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一)先进基层检察院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
(二)先进集体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团队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办公室
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5人)
白晓敏(女,蒙古族) 铁路运输分院干警
张立群(女) 铁路运输分院干警
彭 琼(女,满族) 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孙时颖 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谢 超(蒙古族) 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干警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以上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者以及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471)4628727 4628979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