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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一案例入选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时间:2026-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GOOD NEWS

荣誉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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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依法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爱丽办理的督促履行对失信企业监管职责民事检察监督案成功入选。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石。针对担任公司法人、高管在先,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后的任职监管盲区,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开展民事终本执行监督中主动出击、依职权调查核实,精准锁定失信人员违规任职问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责令变更登记监管职责,将不适宜任职人员清理出企业管理层,切实维护市场准入制度的严肃性,将司法惩戒落到实处。

本案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既有力维护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又向社会传递了“诚信有价、失信必究”的鲜明价值导向,实现了司法办案与诚信建设的深度融合,是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履职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价值追求,不断拓展民事检察监督的深度与广度,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社会治理大局,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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