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地铁协作”工作质效,努力拓展丰富“地铁协作”形式内容。近日,包头铁检院与九原区检察院协作办理一起铁路交通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2024年3月,据呼铁局工作人员反映,位于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九原区萨如拉街道包西线西侧几处彩钢房和石棉瓦屋因长期废弃、破损,一些彩钢板露天随意堆放,严重影响铁路运营安全,存在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考虑到该案所涉辖区建筑物、构筑物成因复杂,整改完成需要属地行政机关积极配合,包头铁检院按照“地铁协作”相关协作办法、工作机制,第一时间与九原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分析研判,并充分发挥互派干部“智囊团队”作用优势,形成案件办理高质效方法举措。
2024年3月4日,包头铁检院与九原区检察院共同向相关行政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并向相关行政部门阐释了检察建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提出明确整改建议。相关行政部门代表当场签收检察建议书,表示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的内容,坚决落实铁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职责,从严从细抓好整改落实。
通过此次两院联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有力发挥了“地铁协作”工作机制优势,构建形成了地、铁检察机关互助共赢的新格局。下一步,两院将准确把握区域内“地铁协作”工作要求,强化案件协作、力量互补、资源共享,为全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地铁协作”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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