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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证据标准 消除理念分歧推动案件“提速”办理——通辽、赤峰地区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同堂培训圆满举行
时间:2025-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统一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证据和量刑标准,消除法律适用分歧,提升办案质效,在打击犯罪、行刑衔接、修复治理中形成更强合力,3月20日—21日,在通辽、赤峰市委政法委支持下,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牵头依托“地铁协作”东部研学基地,联合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及两地区公安、林草等行政机关共同举办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同堂培训。通辽、赤峰两地公安、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单位业务骨干179人参加培训。呼铁检察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慧,通辽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显鹏,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伊日乐图,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丽娟,通辽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溉出席开班仪式。

融训同行,统一司法理念。此次同堂培训跨越部门壁垒,紧贴实务需求,打破了单一地区资源与经验的局限,专门邀请公检法三家的业务骨干授课,精心设计了“理论奠基+案例研讨+实务提升”三维课程。通辽铁检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徐晓天结合法理与办案实践,重点阐述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中地类性质、主观故意、鉴定意见的审查认定要求,并讲解了公安机关侦办案件、调取证据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辽铁路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刘娟从证据标准入手,深入讲解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常见罪名中证据审查和自首认定问题,重点针对职能部门出具地类认定说明时需附带的相关印证材料提出要求。宁城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副大队长段云冰以“浅析环境资源类案件的侦破难点及对策”为题,结合办案实践分享了侦查办案心得体会和注意事项。

研讨互学,消解意见分歧。培训专门设置研讨环节,各讨论组参训人员踊跃发言,以问题开篇,毫不保留地将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认识分歧摆到桌上。通辽铁检院检察官围绕涉案地块进入耕地保护红线后如何认定、鉴定意见和认定意见说理性和论证过程等8个主要问题,与林草、自然资源、公安、法院等业务专家互动交流、答疑解惑,初步形成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关于地类性质认定的证据标准,并就完善行刑衔接、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和成立环资类案件专家库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通过交流互动,增进了对彼此工作的理解,实现了“带着问题而来,满载答案而归”,为今后在实际办案中更好地协作配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凝心聚力,依法全面履职。在开班仪式上,呼铁检察分院副检察长王慧指出,此次同堂培训是公检法和各行政机关协同发力、凝聚共识的重要举措,高质效办好环资案件办案,需要公安、法院、行政执法部门与铁检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建立健全提前介入、联席会议、案例研讨等机制,统一理念认识,统一办案标准,切实形成保护全区环境资源的强大合力。通辽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显鹏强调,参训人员要通过同堂培训,精准掌握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补全弱项和短板,以有解思维推进问题解决,依法严格履职,全力遏制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此次同堂培训搭建了公检法与行政机关互联互通的桥梁,整合了环资类案件专业行政资源优势,有效统一了赤峰、通辽两地办案理念,增强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实现了以“同堂”汇“同心”聚“同力”,以“共学”凝“共识”促“共进”。下一步,铁检机关将积极参与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深入落实《关于高质效办好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3条工作措施》,全力构建精准高效协同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齐心协力做好依法打击和保护治理等工作,为自治区生态环境资源高水平保护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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