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把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活动落细落实,不断推动铁检机关民事检察工作发展,近日,呼铁检察分院第三检察部与呼铁中级法院执行局有关人员开展座谈交流。双方就开展民事执行款物管理专项监督“回头看”、涉企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及继续加强协作、保持常态化沟通等展开了深入交流。
会上,分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对“两个专项活动”的内容及要求做了详尽的阐释,双方就民事执行款物的发放、执行程序的中止与终结、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化、规范化及相关涉企案件的办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与探讨,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强协作提升办案质效等问题达成共识。
在本次专项活动中,呼铁检察分院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通过查阅纸质案卷和查看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案款发放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案款超期发放等情形进行评查。在涉企执行案件中重点查阅中止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对已采取查封等措施的案件是否违反规定等,确保专项活动收到实效。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68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