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易某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跨域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呼铁检察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慧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履行职责。本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方式进行。公诉人当庭指控有力,合议庭对全部证据予以采信。此案的办理对重罪案件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精准化、提高办案效率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宋伟燕检察长、曹军专职委员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保密局二十余人、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部分案件侦办人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张慧副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讯问了二被告人,就本案的事实认定、行为定性、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社会危害等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充分释法说理,并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2020年以来,呼铁两级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7.72%,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85.71%,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62%。其中,分院办理的重罪案件制度适用率为100%,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充分体现了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
庭审结束后,宋伟燕检察长、张慧副检察长列席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委会,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精准量刑和推动财产刑有效执行两个议题充分沟通并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