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就给几个手机卡充了几十元的话费,为什么我就犯罪了?”这是古某在讯问中反复对检察官念叨的一句话。
? 钱多活少待在家的工作招聘
2020年8月初,古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QQ昵称为“XZ”的人,“XZ”称自己需要找些人来操作一个叫做“猫池”的设备。工作不累,只需要将手机卡插入设备中,方便自己远程控制并通过“猫池”设备拨打电话,如果有的手机卡不能使用或者没有话费了,需要古某将卡换掉或充些话费保证卡可以正常使用,并且只要在家操作就可以。并承诺如果机器满负荷操作下可以获得2000-3000元的日报酬。古某心动不已,开始了“猫池”设备的操作”。
? 是天上掉馅饼还是陷阱?
在操作了一段时间的“猫池”设备后,古某渐渐感觉到了不对劲。例如“XZ”会要求古某下载“蝙蝠”软件,并设置“阅后即焚”功能,即设置之后两人的聊天记录在已读后就会自动删除;“XZ”向古某邮寄设备和手机卡时,总填写一个虚拟的收件人名字和一个离收件地较近的其他位置;有时候在操作设备时,“XZ”会提醒古某要经常更换一下设备位置,以免被工信部门监测到频繁拨打电话的情况从而报警。心里虽然有些犯嘀咕,但高额的报酬却让古某停不下脚步,他不停的告诉自己即使对方真在做什么违法犯罪的事也与他无关,他只不过拔拔手机卡充充话费,不会追究到自己的头上来。
? 法网恢恢终究会落下
2020年9月18日下午,古某与同伴严某受“XZ”指派,从广州到达巴彦淖尔市与其他二人汇合,共同进行“猫池”设备插拔手机卡的活动,自以为保密措施做的很好的古某完全没料到,此时公安机关早已布下天罗地网等待将四人抓获。

经调查发现,从8月末到9月中旬,古某共从“XZ”处获得非法报酬两万余元。经进一步审查查明,古某参与操作的“猫池”设备拨出的诈骗电话,共造成江苏、广西、海南、广东、浙江、新疆、云南、辽宁等8个省、自治区8人被骗,被骗人民币286166.19元。2020年12月23日公安机关以古某、郝某等四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该案移送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后,于2021年1月20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 拒不认罪到悔不当初
“在临河期间,我就充了几十元的话费,其余时间就一直在车里坐着,什么也没干,操作设备都是别人在干,我不认罪。”在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时,古某开始并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经过检察人员耐心的释法说理,古某表示认罪认罚,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21年2月2日,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古某等四名被告人作出八个月至一年一个月和并处罚金的有罪判决。庭审过程中,古某表示自己之前一直不觉得自己的行为很严重,认为自己只不过是帮助查询一下电话卡状态,给电话卡充值,至于别人拨打电话干什么,他虽然心里多多少少明白,但是觉得也不是自己直接干这些事,应该也不会追究到自己头上。在看守所的这些日子,他越想越后怕,彻底认清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并表示自己今后一定好好做人,再不因一时糊涂走错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