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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特辑 || 国家安全“局中局”
时间:2022-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人人可为

2022年4月15日

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活动主题为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

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营造良好氛围”


国家安全

不仅是国家或某个政府部门的事

还与我们每个人

每个家庭息息相关

危害国家安全的人

可能就潜伏在我们身边

你以为的“好朋友”可能是

居心叵测的伪装者

你以为的“老熟人”可能是

心怀诡计的秘密间谍

这不是“谍战剧”

也许较量正在进行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条【间谍罪】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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