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呼和浩特铁检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严控铁路沿线烧荒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针对群众祭祀和烧荒行为严重影响铁路交通安全的问题,该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先后向负有直接监管职责的9个乡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单位积极履职,加强对烧荒行为的监管,今年所辖区域内基本未发生烧荒情况,取得良好效果。
2022年,呼和浩特铁检院把重点放在呼和浩特南部,通过实地走访、全方位摸排、梳理案件线索等方式,继续开展铁路沿线烧荒专项整治。经与托克托东车站派出所核实,共发现火情4起,涉及2个旗县、4个乡镇,过火面积达到1130平米。其中发生火情较严重的一起,托克托东车站派出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罚款1000元。
4月21日,呼和浩特铁检院向托克托县古城镇等4个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铁路沿线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防火宣传教育,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积极整改,于5月6日前全部采纳并完成整改。
铁路沿线农田烧荒冒起的浓烟不仅影响空气,还会影响到铁路运输安全。飘上高铁线路的浓烟会影响司机瞭望,燃烧的火焰随着高杆作物还可能触及铁路接触网,或是烧毁铁路护网,极易造成列车减速甚至逼停列车,甚至导致列车事故的发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50米范围内,禁止抛扔烟头、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秸秆、荒草、冥币、垃圾等可燃物品。违反规定危害铁路安全的,由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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