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召开座谈会,协商共建检察公益林,推动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司法保护。大青山保护区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喜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浩仁塔本,呼铁检察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慧,呼和铁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艳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国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共16人参加会议并座谈交流。
王慧介绍了铁检机关集中管辖环资类案件改革情况,立足于如何加强协作,共护绿水青山,她指出,针对生态环境损害原地修复不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难和补植复绿执行难等问题,探索在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建立检察公益林,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专业性优势,实现异地修复、替代修复和劳务代偿。同时,在检察公益林的基础上,进一步融入“碳汇”的概念,构建“碳汇+检察”公益保护新模式,用替代性修复方式填平环境损害,促进生态服务功能总量平衡。
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加强协作配合,探讨共建检察公益林,开创“碳汇+检察”生态保护模式,联合建立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教育与修复基地进行深入讨论,同时就如何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解决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为下一步双方会签协作机制、共建检察公益林、培育典型案例打下了基础。
牛喜山介绍了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情况。他表示,建设检察公益林,积极开展“碳汇+检察”探索实践,既有基础的条件,也有相关政策的支持,双方可以先行先试,做好探索,在实践中培育典型案例,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形成宝贵的经验,推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下一步,呼铁检察分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关于铁检机关改革相关要求,聚焦“三足鼎力”“两翼并进”业务发展新格局,积极探索构建生态保护修复新模式,推动建立检察碳汇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为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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