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铁检察分院组织召开主题为“高质效检察理论研究促进高质效检察履职”的全区铁检机关首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分院在家班子成员,各基层院分管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领导、部门负责人,两级院调研人才库成员、获奖代表及分院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会。本次年会特别邀请自治区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刘海生,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龙长海、院长丁鹏,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呼德到会指导。
在年会的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交流点评环节,5名铁检理论调研人才代表分别就近期形成的理论研究文章写作背景、写作思路、对检察实践的作用和不足之处进行汇报交流,内蒙古大学李林老师、自治区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白秀峰应邀点评论文,并针对检察理论文章写作进行授课。
年会对评选出的全区铁检机关1个优秀检察理论研究集体、10名优秀个人及16篇优秀理论调研文章进行了隆重的表彰奖励。
年会上通报了全区铁检机关2023年以来检察理论研究绩效情况。通报指出,2023年以来,全区铁检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激发动力、创新机制,持续用力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形成全国、全区、铁检“三级一体”42人的理论研究队伍,产出了既有一定数量又有质量的研究成果,累计立项自治区级以上课题10余项,其中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1项,20余篇论文在自治区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50余篇理论文章刊载于分院以上级别刊物,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在全区排名位次进一步提升。
年会发布了《呼铁检察分院关于加强检察理论研究质效的意见》,《意见》围绕明确理论研究方向、坚持领导带头示范、深化内外交流协作、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构建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大研究”格局,组建“检察长+”“骨干人才+”组合式研究团队,围绕环资办案实践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研究,积极申报最高检、自治区院研究课题,对理论研究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等13项工作措施,为铁检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和发展路径,吹响了创新发展的冲锋号。
自治区院刘海生主任指出,检察理论研究是更高层次的检察工作,理论研究所反映出来的新理念、新方法、新问题,能够带动和引领一个地区检察工作的发展。铁检机关要围绕研究什么、怎么研究两个关键问题深入思考、积极谋划,既要充分发挥检察理论调研骨干人才带动作用,依托改革办案实践开展研究,解新题、答难题,服务指导检察工作实践;还要积极借力“外脑”,与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促进双向交流,形成合力,持续推动理论研究工作发展,努力取得更多成果。
会议强调,当前,检察工作欣逢最好发展时期,新时代铁检工作要想取得突破,检察理论必须跟上甚至要超前。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推进高质效检察理论研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认识检察理论研究对于新时代铁检工作的助力和促进作用,既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也要深入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形成优秀的理论成果,更好引领、促进检察实践;二是要正视问题把握契机,以高质效的理论研究促进铁检业务发展。主动把握“三足鼎立”业务发展新格局带来的理论研究“富矿”,立足司法办案实践主动思考研究破解铁检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实现检察实务与理论研究同向发力,同题共答,以高质量检察理论研究支撑服务铁检改革,促进铁检业务高质效发展。三是要把握好“四对关系”,强化理论研究引领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作用。检察理论研究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一把手、分管领导要带头统筹谋划、开展研究,构建“大研究”工作格局,正确把握骨干引领与全员参与,主动思考与机制推动,基础理论与检察实务研究,内生动力与外部资源等,充分发挥全国、全区、铁检优秀理论研究人才的带头作用,积极借助“外脑”深化检察理论研究交流合作,依托“东部、西部研学基地”、“环境资源检察研究实践基地”等平台,强化检校合作开展理论研究,持续激发理论研究的活跃度、创新力。四是要高度重视检察理论研究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完善人才培养、考核激励等保障机制,对理论研究工作突出集体和个人给予专项表彰奖励,催生全体检察人员的检察理论研究热情,让学理论、重研究、促实践在铁检机关蔚然成风。
下一步,全区铁检机关将以集中管辖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为实践基础,紧紧围绕“三足鼎立”业务发展新格局开启检察理论研究新篇章,引领检察人员积极撰写理论文章、申报研究课题、参加学术研讨活动,努力产出更多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更好支撑和服务铁检工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