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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铁检察分院一例案件入选自治区2021年生态环境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时间:2021-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9日,自治区检察院发布了2021年生态环境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呼铁检察分院督促整治大黑河河道内违法修建滚水坝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督促整治大黑河河道内违法修建滚水坝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行洪安全  公开听证

 

【要旨】

 

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私益相冲突,人情法理相交织,行政机关推进整改确有困难,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以公开听证的方式释法说理,缓解行政机关整改阻力,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基本案情】

 

2016年,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梨花镇东壕赖村设立“壕赖富民旅游区”。村集体和部分村民未经审批,共同出资修建了五条用于营造水景观的滚水坝和两个配套的公共卫生间,滚水坝、公共卫生间均建在大黑河的河道管理线范围内,五条滚水坝涉及河道长度约854米,公共卫生间距离北侧管理范围线最近处约3.8米,建筑面积约260平方米,严重影响了行洪安全。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0年9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线索交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办理。2020年9月24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对该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通过现场踏查、无人机航拍、调取河道划定手册等方式,查明违法修建的滚水坝、公共卫生间等构筑物、建筑物位于黄河一级支流——大黑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内,卓资县水利局作为辖区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主管机关,对该影响行洪安全行为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2020年12月10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依法向卓资县水利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卓资县水利局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限期拆除辖区河道管理范围线内违法建设的滚水坝、公共卫生间等设施,采取有效措施畅通河道,消除行洪安全隐患,将河道保护和管理职责落到实处,确保行洪畅通和度汛安全。

 

2021年2月3日,卓资县水利局回复称,已拆除了2条滚水坝及公共卫生间,但彻底拆除剩余3条滚水坝对村集体旅游项目影响甚大,当地村民不理解,行政机关履职存在阻力。

 

为进一步了解卓资县水利局未全面落实整改的症结,充分听取民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到位。2021年6月9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检察长亲自主持,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被建议行政机关、自治区水利厅河湖管理办、村民代表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上,被建议行政机关代表陈述了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难的原因,村集体代表充分说明情况并表达了意见和诉求,自治区水利厅河湖管理处从防洪度汛、对下游生态影响等方面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性进行了阐述。听证会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积极跟进监督,卓资县水利局压实责任,做通群众思想工作,在整改宽限期内将涉案5条滚水坝全部拆除,确保了当地行洪安全。

 

【典型意义】

 

洪水无情,万勿轻心。针对社会公共利益与村民个人经济利益冲突的问题,河道管理、洪水影响评价又具有较强专业性的特点,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方式广泛听取各方诉求和意见,明晰权责、分清是非,通过全面释法说理,推动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履职到位,破解公益保护“老大难”问题,彻底消除了持续五年之久的行洪安全隐患,对于凝聚各方共识、促进河道治理、保障行洪安全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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