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分院党组审定,现将推荐参评全区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情况公示如下:
一、先进基层检察院
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
二、先进集体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三、先进个人
呼铁检察分院:李志军
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李昕励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分院政治部、纪检组反映,我们对相关情况将严格保密。
电话:0471-6649070 6649071
附件:1.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2.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3.李志军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4.李昕励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分院政治部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