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2日至24日,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立案侦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刘梦来、审判员赵宇明涉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一案在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赵宇明、刘梦来在办理内蒙古蒙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评估、拍卖和分配执行案件中,在审查评估报告、委托拍卖和分配执行款等执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给案件当事人蒙正药业造成价值人民币2000余万元的重大财产损失。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赵宇明、刘梦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