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 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 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区院交办 和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主任、员额检察官:张晓燕
副主任: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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