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加入收藏  
首 页     本院概况     检察动态     公益诉讼     诉讼监督     队伍建设     文化育检     声视力
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机构职能
第二检察部
时间:2014-1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负责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自治区检察院交办和本院办理的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主任、员额检察官:王敏


  通知公告
·呼铁检察机关2022年第三季度...
·关于对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人...
·呼铁检察分院关于疫情防控期...
·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双先”表...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专题专栏
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检察大数据
>
扫描微信二维码
扫描微信二维码
扫描微博二维码
扫描微博二维码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68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